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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上右手邊第一層,我打開主抽屜。
裡面彷彿就是將同樣的東西隨手丟進去的分類垃圾桶一樣,一堆名片、喜帖、紅包袋堆疊在一起。

我還是全都倒了出來再慢慢翻閱篩選。

這次我丟掉的東西更多了,幾乎將那些空無一物的紅包袋直接塞進垃圾桶裡。
可是只有那些寫著恭賀新婚字樣的被我撿起疊好。其中有一張,外面用釘書機釘上字條的紅包袋,字條上寫著無法參與同學會的抱歉,署名著稱呼爺爺為哥哥的「妹妹」。

而那些分散的名片我都沒丟,分成幾疊壓在一張全是女同學的班級合照上。

主抽屜的驚喜不多,但有一張文件我沒聽話丟掉反而偷偷放了回去。
那是一張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發的通知,主旨寫著查封債務人所有財務產業假扣押併案執行,而債權人的地方列著大姑姑與姑丈還有爺爺的名字,時間民國86年2月23日。
突然想起曾聽誰說過,現今光鮮亮麗的他們,曾經,因為姑丈的工廠倒閉且破產,在外面欠好多錢,一家人流離失所四處投靠親戚朋友,落魄難堪。只是關於扣押一事,卻彷彿是被人拉上拉鏈一樣,一點點都沒被洩漏出去。
我沒有再去仔細問誰當年發生了什麼事,我也沒有丟掉那張通知書,我靜靜的折好放在最下面。
我想,既然選擇留下過去那些日子裡一些快樂的片刻,那就也該留下一些過去坎坷的路程回望吧。
而那些我不知道的,就也不用知道了吧,塵封在那,會有人記得,也可能被忘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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